最新消息:
2017年7月1日起,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,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。
台湾通行证收费新标准:
(1)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,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。
(2)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收费标准,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,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。
另: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,仍按原标准执行。
办理条件
办理材料
1.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(贴有正面免冠彩色近照)
2.电子数字信息照片
3.交验身份证件,并提交复印件。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》、定居国外的证明,并提交复印件。代办的,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件,并提交复印件。)
4.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,并提交复印件
5.往来台湾通行证 (已持有效《往来台湾通行证》的,提交《往来台湾通行证》)
6.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:
1.)应邀前往台湾的,提交国务院台办“赴台批件”原件,或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。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,提交工作证明,交验暂住证原件,并提交复印件。
由组团单位代办的,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。
2.)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,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“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”原件)
7.单位意见 (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。
持国务院台办“赴台批件”人员申请前往台湾,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)
办理流程
网上预约:
http://219.136.255.192/
现场办理流程:
受理 → 审核 → 审批 → 决定
办理地点
办理时限及费用
办理期限:
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10个工作日;单独签注7个工作日;
办理费用:
(1)本式每证30元;卡式每证80元;
(2)一次有效签注15元/项;多次有效签注80元/项。